日前,五屆市政府第41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了《巴中市農村產權流轉交易管理辦法》,《辦法》包含總則、交易市場建設、交易方式、交易程序、政策措施、交易監管、附則等七個方面內容,為規范巴中市農村產權流轉交易行為,促進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市場發展,營造良好農村產權流轉交易環境提供了制度性保障。
推進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入市,是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精神、縱深推進農村綜合改革的具體體現,是鞏固拓展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成果、推動城鄉深度融合發展的實踐探索,對促進鄉村振興、發展集體經濟、維護農戶權益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。